臺海網(微博)10月31日訊 臺北巿議員賴素如被控在臺北雙子星案收賄,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痛斥賴素如收賄敗壞官箴,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0年。
 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賴素如委任律師羅秉成聆判後表示遺憾,將提起上訴。他說不是刑度輕重的問題,而是有罪無罪的問題。臺北市議員參選人王威中、王小玉率眾到場舉牌嗆聲,大喊“賴素如退選”。
  根據法院判決,太極雙星團隊實際負責人程宏道參加雙子星開發案甄選,為了獲得優先議約權,因此透過前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賈二慶、白手套彭建銘,約定以新臺幣1500萬元的代價委托賴素如幫忙護航。
  賴素如先收下前金100萬元幫忙護航,事後發現外界質疑為何太極雙星團隊能獲得優先議約權,她怕收賄犯行曝光,因此退還100萬元,全案遭檢調監聽查獲。
  臺北地院法官周玉琦、林惠霞、姚念慈組成的合議庭認定,賴素如犯行明確,痛斥她貪圖不法利益,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的要求、敗壞官箴,且犯後飾詞卸責,難認有悔意,考量她無前科且主動退還賄款,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判刑10年,褫奪公權5年。
  程宏道行賄被判刑8月;賈二慶判刑6月,得易科罰金;彭建銘判刑4月,緩刑3年,判決確定後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;3人均褫奪公權,全案可上訴。
  至於詐標案部分,邱大展及太極雙星公司發言人王佑仁獲判無罪、何岳儒、程宏道及賈二慶均判有罪,仍可上訴。
  責任編輯:薛洋  (原標題:法官斥賴素如敗壞官箴 判刑10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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